各縣、區財政局,市屬各單位:
為加強我市會計初級人員(以下簡稱“會計人員”),提升專業勝任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江蘇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蘇財規〔2019〕18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我市會計人員2024年度繼續教育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繼續教育的實施和繼續教育的對象
2024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由正保會計函校連云港分校負責實施。繼續教育對象為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前持有我市初級會計職稱證書的會計人員。
二、繼續教育時間及內容
2024年我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時間為 7 月 15 日 至 12 月 31 日 。繼續教育的內容主要包括職業道德、會計理論、政策法規、業務知識和技能訓練等。
(一)職業道德繼續教育,重點加強會計職業道德的培訓,提高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水平;
(二)政策法規繼續教育,主要包括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企業會計準則及相關制度等,重點加強會計法規制度及其他相關法規制度的培訓,提高會計人員依法理財的能力;
(三)業務知識培訓和技能訓練,重點加強履行崗位職責所必備的專業知識和經營管理、內部控制、信息化等方面的培訓,提高會計人員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業務技能;
(四)會計管理政策及新預算法等相關知識培訓。
三、繼續教育培訓形式
2024年度我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繼續采取網絡教育與面授培訓相結合,以網絡教育為主。有條件的單位可統一組織會計人員參加面授等形式的繼續教育學習和培訓。
(一)會計人員參加網上繼續教育培訓,可登錄華夏會計網(www.hxacc.com)進行學習、考試并打印合格證。修滿規定學時后可進行網上考試,不合格者可補考兩次。
(二)各單位應當遵循培訓、考核、使用相結合的原則,組織本單位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保證學習時間,提供必要的學習條件。單位統一組織面授培訓的,需制定培訓方案,并報請市財政部門批準。
(三)除上述兩種形式外,會計人員也可以根據自身特點和職業發展要求,參加《實施辦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的其他形式的繼續教育學習和培訓,學分計量標準按照《江蘇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執行。具體規定詳見(附件2)。
四、繼續教育學分登記
(一)參加由財政部門組織的網絡教育及面授培訓,由財政管理部門統一登記繼續教育學分。單位統一組織的繼續教育面授培訓,由單位報財政部管理部門后予以登記。
(二)參加其他形式繼續教育學習和培訓,符合抵免繼續教育學分的人員,請如實填寫《連云港市會計人員抵免繼續教育學分申請表》(見附件1,表格可在華夏會計網站下載),并攜帶相關證明材料,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 到所屬縣區財政部門進行登記學分。當年抵免不足90學分的,仍須參加當年度的繼續教育培訓,完成相應學分學習。
六、繼續教育培訓收費標準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費標準為每人每年90元,并免費提供領取培訓教材一本。補學以往年度繼續教育學時的按現年度標準收取培訓費。
七、其他要求
1. 華夏會計網為我市唯一簽訂協議的繼續教育合作網校,會計人員擅自參加其他會計網校的繼續教育網絡培訓,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將不予以登記繼續教育學分。
2. 會計人員接受繼續教育的情況應作為報考、評定專業技術資格和聘任專業技術職務的必備條件。因特殊原因沒有參加以往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持證人員,須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前完成以前年度的培訓任務。對無正當理由仍不參加繼續教育的,將不予辦理其繼續教育證書的信息登記、變更、調轉等。
3. 請參加繼續教育學習和培訓的會計人員在登記姓名、身份證信息時必須與二代身份證的信息核對一致,以避免因填錯信息導致繼續教育結果無法導入江蘇省會計管理信息系統。
4. 請各縣區財政部門按全市統一布置和要求組織好本地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會計人員可登陸華夏會計網查詢繼續教育學習卡提供地址及聯系電話。
連云港市財政局
2019 年7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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