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財政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 |
序號 |
事項名稱 |
項目分類 |
抽查依據 |
抽查主體 |
檢查人員 |
抽查對象 |
抽查內容 |
抽查比例 |
抽查頻次 |
抽查方式 |
1 |
會計檢查 |
《會計法》執行情況檢查 |
1.《會計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
2.《注冊會計師法》第五條。
3.《財政部門監督辦法》(財政部令第69號)第十六條。
4.《會計師事務所審批和監督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24號)第四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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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處 |
監督處工作人員 |
市直機關、社會團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會計師事務所 |
各相關單位執行《會計法》、《注冊會計師法》、《會計師事務所審批和監督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24號)等相關會計管理規定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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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項目抽取比例根據年度檢查計劃確定,每年不少于檢查對象名錄庫的20% |
每年按照年度檢查計劃開展 |
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結合 |
會計信息質量監督檢查 |
會計師事務所行政監督檢查 |
2 |
資產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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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6號)第六條
2.《企業財務通則》(財政部令第41號)第六十九條。
3.《財政部門監督辦法》(財政部令第69號)第十六條。 |
國有資產管理局 |
國有資產管理工作人員 |
事業單位、企業 |
1.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
2.企業執行財務規章制度情況。 |
結合財政收支、會計監督檢查工作和當年檢查計劃,確定抽查比例。 |
每年按照年度檢查計劃開展 |
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結合 |
3 |
政府采購檢查 |
政府采購培訓機構監督檢查 |
1.《政府采購法》第十三條、第五十九條。
2.《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 |
政府采購處 |
政府采購處工作人員 |
采購培訓機構 |
培訓市級政府采購業務的執業情況 |
檢查對象名錄庫的10%-30%(近三年內檢查過的培訓機構不再重復檢查)。 |
每年按照年度檢查計劃開展 |
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結合 |
4 |
財政票據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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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票據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0號)第三十七條。 |
非稅收入管理局 |
非稅收入管理局工作人員 |
使用財政票據的省本級行政事業單位 |
財政票據使用管理情況 |
檢查對象名錄庫的10% |
每年1次 |
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結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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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該表格可根據實際業務發生情況添加分類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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