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市財政局
關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會計人員
繼續教育培訓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財政局,市直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我市 2019 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9〕18 號)以及河北省財政廳《關于做好 2019 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冀財會[2019]7 號)的有關規定,現將 2019 年秦皇島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組織管理
2019 年度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繼續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隸屬市直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由秦皇島市財政教育培訓中心負責組織培訓和登記;各縣、區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由各縣、區財政部門負責組織培訓和登記。培訓形式為集中面授培訓和網絡培訓兩種形式,具備上網條件的持證人員可以采取網上培訓。
二、培訓對象及內容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對象為持有我市財政部門統一頒發的初級會計職稱證書的人員。2019 年新取得初級會計職稱證書的人員本年度不需進行繼續教育培訓。今年將對我市持有初級會計職稱證書的人員(以下簡稱持證人員)實行分類培訓。根據單位類型劃分為行政事業和各種企業持證人員兩個類別。
培訓內容:
(一)企業類 :《企業會計準則》及相關指南、講解和解釋(1-8),《小企業會計準則》、《小企業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有關問題銜接規定》、《企業會計信息化工作規范》、《企業產品成本核算制度(試行)》、《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1-18),《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會計改革與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管理會計基本指引》、《規范“三去一降一補”有關業務的會計處理規定》、《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等。
(二)行政事業類:《政府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及具體準則、《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會計準則》、《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中小學校會計制度》、《高等學校會計制度》、《科學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彩票機構會計制度》、《醫院會計制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會計制度》、《工會會計制度》、《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及補充規定等。《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高等學校財務制度》、《中小學校財務制度》、《廣播電視事業單位財務制度》、《文物事業單位財務制度》、《文化事業單位財務制度》、《體育事業單位財務制度》、《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單位財務制度》、《科學事業單位財務制度》、《醫院財務制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財務制度》等。
新《預算法》、《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會計改革與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會計檔案管理辦法》以及政府收支分類改革、政府采購、國有資產管理和國庫集中支付等辦法規定。各單位可結合本行業特點,對本年度培訓內容進行調整,以提高培訓的實效性。
三、培訓形式
(一)一般培訓形式
1.各種持證人員會計繼續教育由所屬財政局負責組織網絡培訓。
2.社會培訓機構可根據培訓單位行業特點組織專題培訓(只限一個系統或一個行業),并將培訓計劃、內容等資料上報所屬財政局主管部門備案。
3.鼓勵持證人員參加網絡會計繼續教育,提高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教學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逐步引導形成網絡、遠程教育為主、面授教育為輔的繼續教育方式。
(二)其他形式
1.參加財政部組織的全國會計領軍人才考試,以及省級財政部門組織的高端會計人才考試;
2.參加會計、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及注冊會計師、注冊資產評估師、注冊稅務師考試;
3.參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會計類專科以上學位學習教育;
4.承擔省級以上財政部門或其認可的會計學術團體的會計類研究課題,或在有國內統一刊號(CN)的經濟管理類報刊上發表會計類論文;
5.公開出版會計類書籍;
6. 參加省級以上財政部門組織或認可的會計類知識大賽;
7.參加中國注冊會計師繼續教育培訓;
8.縣級以上財政部門認可的其他形式。
會計類專業包括:會計、會計信息采集、注冊會計師專門化、審計、財務管理和理財學。
會計人員可以根據自身條件,選擇上述相應的形式參加繼續教育。
四、培訓要求
(一)持證人員應積極參加會計人員繼續教育,不斷更新知識,提高會計工作能力。
(二)持證人員接受繼續教育培訓情況將錄入會計人員管理信息系統。
(三)持證人員所在單位應支持、督促并組織本單位持證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提供必要的學習條件,合理安排好工作和學習的時間。
(四)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強行要求會計人員參加指定單位的培訓。
五、繼續教育學分登記
取得會計繼續教育的人員,應當自取得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得少于 24 學分。
(一)學分管理。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采取學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得少于 24 學分。會計人員參加一般繼續教育形式培訓,學分計量標準為每學時(45 分鐘)折算為 1 學分。會計人員參加其他繼續教育形式,可折算為相應繼續教育學分,學分計量標準如下:
1.參加財政部組織的全國會計領軍人才考試或我省會計領軍人才考試,被錄取的,折算為 24 學分;
2.參加會計、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及注冊會計師、注冊資產評估師、注冊稅務師考試,每通過一科考試,折算為24 學分;
3.參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會計類專科以上學位學習教育,通過當年度一個學習科目考試或考核的,折算為 90學分;
4.獨立承擔省級以上財政部門或其認可的會計學術團體的會計類研究課題,課題結項的,每項研究課題折算為 24 學分;與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項研究課題的第一作者折算為 24 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 12 學分;
5.獨立在有國內統一刊號的經濟管理類報刊上發表會計類論文的,每篇論文折算為 24 學分;與他人合作發表的,每篇論文的第一作者折算為 24 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 12 學分;
6.獨立公開出版會計類書籍的,每本會計類書籍折算為 90學分;與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會計類書籍的第一作者折算為24 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 12 學分;
7.參加河北省注冊會計師繼續教育,培訓合格的,折算為24 學分;
8.參加省級以上財政部門組織或其認可的會計類知識大賽,成績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為 24 學分。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均在當年度有效,不得結轉下年度。會計人員由于病假、在境外工作、生育等原因,無法在當年完成繼續教育取得規定學分的,應當提供合理證明,經縣級以上財政部門審核確認后,其沒有取得的繼續教育學分可以順延至下一年度取得。
(二)學分登記。各培訓單位要及時為參加培訓的會計人員辦理學分登記。
1.縣級以上財政部門應在本轄區會計人員參加培訓并考核合格后 20 個工作日內為參加培訓的會計人員辦理繼續教育學分登記;
2.參加其他繼續教育形式的會計人員,應在當年繼續教育年度內持初級會計職稱證書和相關證明材料到所屬財政部門辦理繼續教育學分登記。繼續教育學分登記后,會計人員可通過“河北財政信息網”(http://www.hebcz.gov.cn)會計服務欄目中的“會計初級人員查詢”功能在線查詢繼續教育信息登記情況。
六、報名方式
(一)持證人員登陸秦皇島市財政局官方網站會計繼續教育報名專欄,準確填報個人信息,選擇培訓類別,網上繳費,網上學習和考試,考試成績合格由財政部門將合格成績錄入會計人員管理信息系統。詳盡報名事宜詳見秦皇島市財政局網(http://www.qhdcz.gov.cn)秦皇島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報名類專欄。
(二)報名開始時間:2019 年 6 月 1 日---12 月 31 日。
(三)咨詢電話:3918602 3918681 3918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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