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職改辦,教育局,市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 2024年度廣西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桂職辦〔2019〕26號)、《廣西壯族自治區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桂人社發〔2019〕31號)、《關于開展2024年度中小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桂教職辦〔2019〕40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24年度我市中小學校開展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有關事項 通知如下:
一、申報評審范圍、對象
(一)凡在崇左市內中小學校從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已建立一年以上人事勞動關系,符合廣西壯族自治區專業技術資格相應系列或專業申報條件的公辦普通中小學(含九年一貫制學校)、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各級教育科研機構、校外教育機構、電化教育機構(現代教育技術機構)等中小學教育教學機構的在編在崗教師、教研員,民辦中小學校、民辦幼兒園、其他社會力量舉辦的中小學校教師和其他在崗中小學教師。
(二)根據國家、自治區相關職稱文件要求,2024年廣西中小學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評審繼續實施“評聘結合”。民辦中小學校、其他社會力量舉辦的中小學校教師和其他在崗中小學教師評審管理模式不變。
(三)除符合相關文件規定,并按照審批程序已辦理延長退休年齡手續的人員外,凡是申報評審當年退休的人員一律不再參加評審。
(四)無職稱申報及破格申報的范圍及程序。
1.無職稱申報應符合自治區無職稱申報有關規定的條件和范圍。國家機關分流或交流到中小學人員無職稱申報限于副高級 (含)以下專業技術資格。
2.破格申報應符合所申報系列破格條件要求。破格申報不等同于無職稱申報或越級晉升申報。
3.無職稱申報或破格申報中小學相關系列專業技術資格均應在申報前經自治區教育廳職改辦審批同意,自治區教育廳職改辦及時將審批結果報自治區職改辦備案,并將審批文件及佐證材料掃描存放到申報材料相應位置。
二、申報評審時間安排
2024年7月至8月為各市申報人準備材料及單位組織考核推薦階段,正高級教師名額分配按照《廣西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評聘管理暫行辦法》執行。市教育局接收申報材料時間為:9月8日前接收正高級申報材料, 9月22日前接收副高級申報材料,10月13日前接收中、初級申報材料。市職改辦接收申報材料時間為:9月20日前接收正高級申報材料,10月15日前接收副高級申報材料,11月3日前接收中、初級申報材料。
三、申報評審的組織管理工作
(一)評審組織。
1.今年自治區教育廳將組織中小學教師系列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實驗系列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以及工程技術、圖書資料等2個系列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的評審工作。申報材料由學校所在市職改辦、教育局或系列職改辦按程序統一報送自治區教育廳職改辦。
2.中小學教師系列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評審工作由14個設區市相關副高級評審委員會組織開展。經自治區職改領導小組審批同意,從2024年起,自治區新組建北海、防城港、欽州、貴港、百色、賀州、河池、來賓等8個市中小學教師系列副高級評審委員會,按照屬地原則負責開展其轄區內所有中小學校高級教師的評審工作。中小學高級教師申報材料由學校所在市教育局按規定程序報送所在市中學教師系列副高級評審委員會。民辦中小學教師副高級評審按照屬地原則開展。
3.中小學教師系列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的評審工作由具有評審權的設區市、縣(市、區)職改辦按有關規定開展。
(二)申報程序。
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按照分級管理原則,在各級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按照核定崗位(中小學正高級教師、高級教師為限額推薦)、個人申報、考核推薦、評委會評審、學校聘用的基本程序進行。
1.核定崗位。
(1)中小學正高級教師崗位,在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批復同意的廣西中小學正高級教師崗位名額范圍內組織評審。2024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批復廣西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評審正高級教師總數為 113人。自治區教育廳會同自治區職改辦將名額按專任教師比例數分配到各市(附件 2),市將名額分配到縣(市、區)教育局和市屬有關學校。名額分配要充分考慮各級各類學校(含民辦中小學、幼兒園)、各學校、各學段的教師及各級中小學科研教研機構、校外教育機構、電化教育機構(現代教育技術機構)的考研員,要加大對一線教師特別是農村教師的傾斜力度。按評審控制數 1:2 比例確定推薦人數,在限額范圍內推薦申報。
(2)中小學高級教師崗位,由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指導所屬公辦學校(單位),根據教育發展需要、教師崗位空缺數量,提出擬需要評審的空缺崗位數,填寫《2024年度中小學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空缺崗位匯總表》(見附件 3),按崗位管理權限報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及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準后,由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分別向社會公布。各地申報總數原則上按照不超過1:3 的比例推薦參評人選,推薦人數比例達不到 1:3,由學校提出申請,各縣(市、區)可根據學校情況確定比例。
(3)中小學中、初級教師崗位,由各中小學校根據教師崗位空缺數量,提出擬需要評審的空缺崗位數,按崗位管理權限報教育行政部門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準后,由市或縣(區)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向社會公布。
(4)實行跨校評聘的崗位核定按照規定核定空缺崗位。
2.個人申報。
(1)申報人要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中小學教師系列高、中、初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及所申報崗位的其他任職條件及規定程序向設崗單位提出申報。申報跨校評聘的應當由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明確跨校崗位后方可申報。
(2)申報人要使用《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信息化申報系統個人申報版》(2024年版),自行填報相關表格并掃描錄入相關附件材料,個人報送申報材料要真實、客觀,不得弄虛作假,原則上應提供原件掃描件。因申報人上傳材料出現漏報、錯報或未放指定位置導致的后果,由申報人個人承擔。
(3)申報人員的專業工作年限可計算到2024年12月 31日。工作量、工作業績、送審論文、教學科研項目及業績成果統計截止時間為 2024年6月30日,其后取得的業績成果、論文、學習(學位)證等,不作為本年度評審的有效材料。
3.考核推薦。
(1)申報材料初審。由設崗單位(跨校評聘的由設崗單位會同申報人所在單位)對申報人提交的申報材料原件進行認真的審核,要對申報人的思想政治表現、教師職業道德、教學工作量、教育教學工作業績、論文成果等進行審核,要審核申報人的學習(學位)證、專業技術資格證、繼續教育證書等,并審核年度考核結果、獲獎證書、榮譽證書等。審核時必須審核驗證相關證書、論文以及其他成果證明材料的原件。所在單位須對中小學正高級教師申報人的送審論文代表作進行學術成果相似性檢測,并附檢測結果報告單。學校領導、申報人要簽署“雙承諾書”。
(2)設崗單位初評。由各設崗單位組建考核推薦委員會,負責對申報者進行審議、推薦,要從師德、能力、業績、貢獻等方面對申報者進行全面考核,對申報材料進行審議鑒別,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并根據申報人的德才表現、專業技術水平、工作業績、教學科研成果等情況在“基層單位考核推薦意見”欄中填寫具體推薦意見,注明審議推薦小組投票結果。考核推薦委員會對申報中小學正高級教師、高級教師人員,審議前要先進行面試答辯,再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各設崗單位審議推薦表決同意人數不超過參加表決人數的 50%的申報人,不能推薦到中小學各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委員會評審。考核推薦委員會一般由行政領導和專業技術人員 5—7 人組成,行政領導不得多于小組人數的三分之一。參加審議推薦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小組的專業技術人員,原則上應具有副高級及以上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
(3)設崗單位公示。獲得推薦參加評審的申報人,其申報材料必須在審議推薦報送縣、市職改部門之前,在設崗單位進行公示,跨校評聘的申報人需同時在其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 5—15 個工作日。可采用通過校內張榜或校園網公布等途徑公示申報人員姓名和申報專業技術名稱,并在一定范圍內(如學校辦公室、教師備課室等)對個人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公示。公示的申報材料包括:申報人填寫的評審表、學習證書、現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業績成果獲獎證書、各類榮譽證書及送審論文著作代表作等原件。公示完成后,如果申報人申報情況及申報材料發生變更的,各單位(部門)應對變更情況進行補充公示。對公示的申報材料有異議的要署真實姓名、單位,用書面材料向公示單位反映,由公示單位負責核實并按規定報上級主管部門處理。公示結束后,公示單位要在評審表“基層單位考核推薦意見欄”內填寫公示時間和結果。未經公示的申報材料一律不予受理。發現有學術不端行為者,將按有關規定對當事人和學校有關負責人嚴肅處理。
(4)送審材料核驗。市、縣(市、區)教育局職改辦負責接收、審核學校(機構)上報的申報材料。接收時必須審核驗證相關證書、論文以及其他成果證明材料的原件,并對所有上報材料逐一初審,確保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審驗人要在相應系列管理版內進行簽名確認并簽章,如發現申報人材料弄虛作假、審核單位不按規定程序審核的情況,可立即退回送審材料。申報材料報送中小學教師系列各級評審委員會后不允許修改,漏報漏填信息造成的不良影響由申報者個人負責。
(5)市、縣(市、區)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考核推薦程序。對申報評審中小學正高級教師人員,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職改部門應逐級審核,負責對申報人提交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結合日常教學能力考核情況,采取面試說課、同行評議等方式擇優推薦,由市職改部門在規定的限額內,推薦報送至自治區教育廳職改辦。市直屬中小學、民辦中小學公示無異議后直接將申報材料報市教育局正高級教師考核推薦委員會。市、縣(市、區)審核推薦及公示要求如下: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會同本級人社部門組建縣(市、區)正高級教師考核推薦委員會,負責縣(市、區)中小學校正高級教師申報人員的考核推薦工作,縣(市、區)正高級教師考核推薦委員會一般由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縣(市、區)人社部門領導、中小學教育專家及知名學校校長組成(人數不少于 7人),縣(市、區)正高級教師考核推薦委員會對申報人提交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結合日常教學能力考核情況,采取面試說課、同行評議等方式對申報人員進行評議,并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在規定人數限額內評選出本市上報推薦人選,獲得考核推薦委員會實到人數半數以上同意票者,方可向上級部門推薦,應由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通過門戶網站進行不少于 5-15個工作日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報同級人社職改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向市級自治區中小學正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推薦。市級正高級教師考核推薦委員會審核、推薦、公示的具體要求可參照縣(市、區)正高級教師考核推薦委員會要求執行。教育廳職改辦組建自治區教育廳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考核推薦委員會,負責區直各中小學校正高級教師申報人員的考核推薦公示工作,教育廳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考核推薦委員會審核、推薦、公示的具體要求按照市、縣(市、區)正高級教師考核推薦委員會要求執行。
4.評委會評審。
中小學正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由自治區中小學正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按照規定程序組織答辯(說課)、評委評議等方式進行評審,在指標限額內評審出本年度全區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評審結果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15 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評審結果報送自治區職改辦審批并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備案。中小學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由具有中小學教師系列高級教師評審權的 14 個市按照規定程序進行評審,評審結果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15 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評審結果報送自治區職改辦審批,并報教育廳職改辦備案。中小學中、初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由具有中小學中、初級教師評審委員會的各單位和具有評審權的設區市、縣(市、區)按照規定程序進行評審,評審結果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1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評審結果報送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批。
5.單位聘用。
(1)通過評審的中小學正高級、高級、中、初級教師由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深化中小學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實施方案》及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制度的有關規定,將通過評審的教師聘用到相應崗位。
(2)跨校評聘者經由空崗所在單位推薦,一旦評審通過,須在該崗位全職工作3年,如未能到崗工作或工作未滿 3 年,其評審結果或已取得的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無效。
四、廣西鄉村教師申報評聘的組織管理工作
(一)根據《廣西鄉村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聘管理暫行辦法》文件精神,2024年廣西將繼續開展鄉村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聘工作。鄉村教師范圍統一明確為縣以下(不含縣城所在地)鄉鎮和村莊學校在職在編在崗教師。各地可根據工作實際,在鄉村學校任教累計滿20年的在職在編在崗教師,尚未取得中小學教師系列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鄉村教師,符合申報條件的,經教育行政部門核準并公示后,可不受崗位結構比例限制,申報高一級中小學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二)廣西鄉村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工作按照個人申 報、考核推薦、評委會評審、學校聘用的基本程序進行,具體要求按照中小學高級教師、一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及《廣西鄉村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聘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執行。
(三)廣西鄉村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僅限申報副高級(含)以下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五、申報評審注意事項
(一)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評審條件按《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中小學教師系列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的通知》(桂職辦〔2019〕68 號)文件執行。上述文件查閱網址:www.gxedu.gov.cn。政策文件規定如有沖突,按照上位政策優于下位政策、新政策優于舊政策、專項性政策優于一般性政策等原則理解適用。自治區政策文件均可在廣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站查詢。不具備規定學習、資歷的教師,一般不推薦評審中小學教師 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對確有真才實學、成績顯著、貢獻突出,達到破格條件的人員,可由本人先提出破格晉升申請,學校根據破格條件審核同意后,由學校報相關市教育局審核同意后先向我廳提交推薦破格晉升專題報告,經我廳審核同意后方可推薦上報評審材料。
(二)學校(機構)要加強對教師職業道德的考核。要按照 教育部《關于建立健全中小學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教師〔2019〕10號)、《關于印發〈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的通知》(教師〔2014〕1號)和我廳《關于規范從教行為全面加強中小學教師師德建設的意見》(桂教規范〔2019〕3號)的要求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良好以上才能推薦評審。對思想政治表現不好、違背教師職業道德且造成不良影響的申報人,實行一票否決。
(三)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要求。
對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做統一要求。
(四)根據《教師法》和《教師資格條例》的要求,申報評審教師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中小學教師,必須具備《教師法》規定的合格學習并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
(五)規范申報人員申報途徑。廣西中小學專業技術人員應通過其所在單位申報。已在廣西各級人才市場辦理檔案托管的,也可經所在單位同意并填寫基層單位考核推薦意見后,通過廣西各級人才市場申報。申報人身份性質應根據其申報時人事(勞動)關系所在工作單位確定。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公務員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身份性質,應按照編制管理關系確定,不得以兼職或協會成員等相關人員身份申報,否則,視同申報材料造假。非公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人員申報,原則上應提供申報前連續 6 個月以上(不含申報當月)個人社保繳費證明,并提供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或工商部門出具的單位查檔證明材料,證明其單位性質。除銀行、保險公司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可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分支機構以外,申報人不得 選擇不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分支機構作為申報單位參評。
(六)如申報人存在身份證號碼非正常升位(變動),且出現不同身份證號碼關聯的證明材料的(如學習、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應在申報材料中提供戶籍管理部門關于兩個身份證號碼屬于同一人的證明材料。
(七)對學習證書的審核要求。
1.國有企事業單位申報人員提交的學習證書由其檔案管理部門出具意見予以明確并加蓋檔案專用章,并掃描載入電子申報材料中的指定位置。
2.非公有制申報人員提交的學習證書由各單位人事(職改) 部門通過學信網驗證等有效方式統一對其申報學習材料進行第三方學習認證,并將認證材料加蓋人事(職改)部門公章后,掃描載入電子申報材料中的指定位置。
3.國境外取得的學習(學位),申報人員應提供國家教育 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學習認證材料。
(八)專業技術人員應完成本部門、本行業或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規定的繼續教育任務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中小學教師要完成每年45個繼續教育學分的要求,且除因培訓安排等原因導致無法參加培訓學習的以外,應完成2019 年度的公需科目學習任務并提供合格證明作為申報材料。
(九)為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 進素質教育的決定》,對于未滿 50 周歲,在縣城以上(含縣城)工作的城鎮中小學、幼兒園教師以及教研員、教育技術教師,晉升中小學正高級教師、高級教師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必須要有到農村學校或基礎薄弱學校任教(支教)或累計支教一年以上的經歷 (需提交縣級以上教育主管部門的證明材料)。
(十)根據自治區有關規定,專業技術人員不得在同一年內同時申報評審兩個或多個系列的專業技術資格,如同時申報的,該年度評審結果無效。
(十一)公辦中小學教師編制內管理教師申請辦理轉正定職、重新確認,原則上應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進行。按規定條件和程序辦理轉正定職、重新確認后,所在單位應聘任到崗。對于屬于高層次人才引進的,由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部門按相關規定辦理。
(十二)申報中小學教師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必須按照我廳中小學教師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設定的中小學教師系列專業目錄(見附件1)申報。選擇專業必須堅持個人志愿的原則,并由本人填寫在相關的表格中,推薦上報后不得修改,評審通過后作為相應職稱證書打印的依據。根據自治區職改辦規定,申請更改職稱證書“申報專業”名稱的專業技術人員,需要重新申報評審。
六、報送評審材料的要求
(一)根據自治區職改辦的統一部署,今年申報中小學正高級、高級、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專業技術任職人員,申報材料統一按照職稱信息化管理系統的要求上報。申報人員應在各單位人事部門的指導下,通過互聯網免費下載《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信息化系統個人申報版》,自行填報相關電子表格,并掃描(或用數碼相機拍攝)錄入相關附件材料(必須保證掃描的電子材料清晰可閱讀,導入的個人電子相片要求必須是個人近期白底免冠證件照),由所在學校公示、審議推薦后,報縣(市、區)教育局審核,再匯總上報市教育局。市教育局采用職稱信息化系統單位版審核匯總后上報各市人事職改部門。需要送我廳評審的,由各市人事職改部門審核簽章后報送教育廳職改辦。市直屬學校教師申報中小學教師系列初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按照職稱信息化管理系統的要求報送申報材料。
《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信息化申報系統個人申報版》可以從 以下網站免費下載:
廣西智融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網址:www.gxzr.com.cn。
(二)各縣(市、區)及市直學校推薦評審中小學正高級、高級教師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要求報送下列電子材料:
1.以掃描(或用數碼相機拍攝)方式錄入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并分三大類制作電子檔案。
(1)學習證書電子檔案:學習證書、學習認證材料、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外省調入職稱重新確認文件、繼續教育相關證明、指導青年教師證明、課時(工作量)及聽課(評課)證明、支教證明、班主任(德育)工作證明、公開課證明及公開課教案、法人企業營業執照、個人社保繳費證明、申請破格晉升審批文件及佐證材料等。
(2)獲獎證書及證明材料電子檔案:任現職以來獲得的教育教學、科研等獎勵證書、年度考核及其他證明材料。
(3)論文及科研項目電子檔案:申報中小學正高級教師提交任現職以來撰寫的論文(或教材、教學參考書和科學技術或教育教學研究報告、或教育教學工作總結等),需錄入所發表期刊的封面、封底、目錄和論文全文(或教材、教學參考書中本人撰寫的主要章節 1 萬字以內),其他更多的論文及成果只需要錄入封面、封底、目錄和主要內容摘要(300字以內);科研項目提交科研項目提交立項證明、結題證明及相關成果證明材料。所有申報證明材料原則上應提供原件掃描件,并按系統規定模塊上傳材料,因申報個人上傳材料出現漏報、錯報或未放指定位置導致的后果,由申報個人承擔。
2.各縣(市、區)及市直學校需統一報送《 年度評審 系列 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名冊匯總表》(附件 3)電子表格并打印 1 份(需加蓋公章)。根據評審要求,請按申報系列、學科、高中教師、初中教師、小學(幼兒園)教師、轉系列評審、多個職稱分類填寫并匯總上報。
3.各縣(市、區)及市直學校需統一報送《2024年度中小學高級、中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空缺崗位匯總表》(附件4)電子表格并打印1份(需加蓋教育行政部門及人社部門公章)。
(三)市教育局接收送審電子材料的報送地點:市教育局人事科, 聯系電話:0771—7837801。不按規定時間、程序申報和呈送評審材料,或所提交的評審材料不符合上述規定要求者一律不予受理。
(四)各縣(市、區)及市直學校在報送評審材料時,材料經最終審核通過后,憑我市教育局開具的轉帳通知單到銀行繳費(注明:提前轉賬或轉錯賬一概不退)。收費標準按桂價費字〔2006〕359 號文件規定收取:正高級 450 元/人?次、 副高級 380 元/人?次、中級 230 元/人?次、初級 150 元/人?次。
七、評審結果的審核報送及審批根據《關于開展2024年度廣西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桂職辦﹝2019﹞26號)精神,中小學教師系列各高級評審委員會做好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結果的審核把關和公示工作。中小學教師系列各高級評審委員會評審完成并組織審核無誤后,市職改辦及時將評審結果以本市職改辦名義對社會公示。
八、工作要求
今年中小學職稱評審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請各縣(市、區)教育局及時將此通知轉發到所屬中小學,并落實好職稱信息化評審工作的組織實施工作。各單位要加強領導,統一管理,做好工作計劃,落實職改辦人員配備,做好申報人員培訓;各級職改辦要嚴格按照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條件和申報程序,加強審核推薦工作管理,任務落實到崗,責任落實到人,從源頭治理,杜絕學術造假行為,保證質量,按時報送申報評審材料。各單位(部門)應明確審查責任人,簽署承諾書,明確審核責任,按照“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逐級審核,確保申報材料完整、真實、準確。對在申報、評審過程中及下文確認前,發現有偽造學習、資歷、業績成果,或剽竊他人成果等學術造假行為者,取消當年申報資格并自申報當年起,5 年內不得申報。情節特別嚴重者,要按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員責任。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個人、單位列入失信檔案,作為各級評審委員會評審時重要參考依據。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切實履行職責,做好工作,圓滿完成今年的職稱評審任務。
本通知可在崇左市人事考試中心網站( 網 址 : www.gxpta.com.cn/CHONGZUO/)通知公告欄目中查詢。
本通知未盡宜,按照自治區現行有效的職稱政策執行。工作過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調整,按新的政策執行。
附件:
1.中小學教師系列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 學科分類
2.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評審推薦指標分配表
3. 年度評審 系列 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名冊匯總表
4.2024年度中小學高級、中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空缺崗位匯總表
5.2024年度取得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統計表
6.教育系列無職稱/破格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審批表
崇教職改〔2019〕10 號附件1.doc
崇教職改〔2019〕10 號附件2.xls
崇教職改〔2019〕10 號附件3.xls
崇教職改〔2019〕10 號附件4 .xls
崇教職改〔2019〕10 號附件5.doc
崇教職改〔2019〕10 號附件6.doc
廣西崇左市教育系列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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