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局,市級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有關法律規定,表彰在我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中做出突出業績和重大貢獻的優秀會計集體和個人,塑造會計行業良好形象,樹立全市會計工作者楷模,促進我市會計事業健康發展,廣元市財政局決定評選表彰一批廣元市會計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和表彰名額
(一)評選范圍
1. 廣元市會計工作先進集體評選范圍:全市各級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的會計機構和會計管理機構。
2. 廣元市會計工作先進個人評選范圍:在全市各級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中在職(在崗)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和會計機構負責人(含總會計師、財務總監/分管財務負責人),注冊會計師,會計科研及教育工作者,以及從事會計事務管理的人員(含全市各級財政部門和注冊會計師協會從事會計管理工作的人員)。已獲得過省、市“會計工作先進集體或先進個人”稱號的,不參加本次評選。
(二)表彰名額嗯。
本次共評選表彰廣元市會計工作先進集體30個,會計工作先進個人30名(附件2)。
二、評選條件
(一)廣元市會計工作先進集體評選條件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及相關會計準則、制度,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2.獨立設置會計機構,配備符合任職條件的會計人員及會計機構負責人,重視提高會計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積極組織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切實維護會計人員合法權益,為會計人員營造良好的工作和發展環境;
3.嚴格依照會計法規制度進行會計核算和會計管理,內部控制制度健全,會計基礎工作規范;
4.積極推進會計改革,在創新完善管理制度、會計管理模式和會計核算方法等方面取得較大突破和成就,或在全國、全省財會業務評比中取得優異成績;
5.積極參與本單位重大經濟活動決策,在充分發揮會計職能作用、加強財務管理等方面成效顯著;
6.在會計事務管理、會計理論研究、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會計信息采集和會計人才培養等方面成績突出。
近三年(自2020年1月起)因違反會計法規制度、提供虛假會計信息、偷稅漏稅等違法行為或因會計事項受到行政處罰的單位,或單位會計人員未按規定持證上崗,不得參加會計工作先進集體的評選。
(二)廣元市會計工作先進個人評選條件
凡認真執行財務會計法律法規,堅持依法理財,模范遵守職業道德,忠于職守、堅持原則、誠實守信、愛崗敬業、廉潔奉公,在會計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在社會上、行業內得到廣泛認同,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會計工作者,均可參加評選:
1.在參加本單位重大經濟事項預測、決策、控制、分析等方面卓有成效,為制定發展戰略、加強經濟管理、健全內部控制、提高經濟效益做出重大貢獻的;
2.在加強財務會計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建設方面有創新、有突破,取得顯著效果,或在省級以上(含省級)范圍內推廣應用的;
3.長期工作在會計崗位第一線,愛崗敬業、任勞任怨,堅持原則、善于理財,并在認真執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切實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充分發揮會計職能作用等方面業績突出的;
4.在保護國家和公共財產,保護投資者、債權人、社會公眾合法利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和國家財經紀律等方面事跡突出的;
5.在會計理論研究、教書育人方面卓有建樹,取得重大科研成果,為構建會計理論和方法體系、發展會計教育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
6.在辦理注冊會計師業務中執業謹慎、勤勉盡責,努力維護行業形象和聲譽,并為行業改革與發展做出顯著成績的;
7.在從事會計管理工作中勤勉盡責、甘于奉獻、敢于創新、頗有成效,為提升會計人員整體素質,改善會計人員知識能力結構,推進會計行業又好又快發展做出重大貢獻的;
8.除上述條件以外在會計工作中做出重大貢獻的。
因執業活動違法、違紀受過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或因直接過失給本單位造成不利后果和不良影響的,不得參加評選。本人所在單位最近三年內(自2020年1月起)存在嚴重違反會計法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的行為,且與本人執業活動或職權范圍有直接關系的,也不得參加評選。
三、評選程序和要求
(一)堅持群眾路線,確保評選推薦公平。評選推薦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嚴格按照自下而上層層把關、逐級審核的方式進行。對照評選推薦條件,由所在單位民主擇優推薦,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將推薦對象報送到廣元市會計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附件1,以下簡稱市“雙先”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推薦的擬表彰對象,要在各部門及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推薦對象姓名(名稱)、基本情況和主要事跡,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市“雙先”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對上報的擬表彰對象進行審核同意后,在全市范圍內公示5個工作日。
(二)堅持評選條件,確保推薦質量。評選推薦工作要嚴格堅持評選條件和標準,以政治表現、工作業績和貢獻大小作為衡量標準,優中選優,同時充分考慮其一貫表現。推薦的典型要有代表性、先進性和示范性,得到干部群眾公認。各評選推薦單位要嚴把政治關、條件關、審核關,對推薦程序的規范性、推薦材料的真實性切實負起責任。被推薦人選為機關事業單位干部的,須按管理權限征求干部管理、紀檢監察等部門意見(附件4);被推薦人選為企業和企業負責人的,須征求所在地區工商、稅務、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意見(附件5)。
(三)堅持面向基層,面向工作一線。評選推薦重點向會計工作一線單位和個人傾斜。副縣級以上單位和個人不參加評選;科級干部原則上不超過評選總數的20%。
(四)嚴肅評選紀律,加強監督檢查。對未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規定程序推薦的單位和個人,經查實后撤銷其評選資格。對于在評選推薦工作中有嚴重失職、瀆職或弄虛作假、借機謀取私利、收取賄賂等違法違紀行為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參評單位和個人收取費用或者變相收費。
(五)按時報送材料,確保工作進度。
推薦審批表、先進事跡材料請同時報送紙質版和電子版,其余材料只報送紙質版,用A4紙打印。電子版材料可報送光盤或發送郵件至:280417050@qq.com。要嚴格按照填表說明填寫相關表格,不得隨意改變格式。表格電子版可在廣元市財政局、廣元會計網下載。
四、獎勵辦法
對評選出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由廣元市財政局頒發“廣元市會計工作先進集體”獎牌和“廣元市會計工作先進個人”證書。
五、組織領導
廣元市財政局成立廣元市會計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評選表彰的組織領導和評審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財政局會計科,負責評選表彰的各項具體工作。
各縣區財政局組織實施本地區的評選表彰推薦工作。各地各部門要廣泛宣傳,及時轉發此文件,加強領導,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要求,切實把可信、可敬、可學的先進典型評選出來。
聯 系 人:羅冬梅
聯系電話:3261776
電子郵箱:280417050@qq.com
廣元市財政局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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