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香洲區、金灣區各有關培訓機構,會計初級人員: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2024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財會〔2019〕10號)和珠海市財政局《關于開展我市2024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珠財〔2019〕69號)有關要求,為做好市直2024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學習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持有珠海市市直、香洲區、金灣區會計繼續教育證的人員(以下簡稱“持證人員”)。 取得會計繼續教育的人員,應當自取得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得少于90學分。按有關規定,持證人員接受繼續教育培訓情況納入會計繼續教育證后續監管范疇。
二、分類培訓
2024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行分類培訓,根據單位類型共分為四類:
第一類,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持證人員。主要包括:大中型企業持證人員,即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所規定的中型企業標準及以上的企業持證人員;符合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條件的小型企業持證人員。
第二類,符合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條件的小型企業持證人員。指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所規定的小型企業標準的企業持證人員。符合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條件的小型企業除外。
第三類,行政事業單位持證人員。
第四類,其他持證人員。
三、培訓內容
(一)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持證人員的培訓內容為:
1.《企業產品成本核算制度(試行)》、《企業產品成本核算制度-石油化行業》。
2.管理會計。
3.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配套指引。
4.可拓展商業語言及企業會計準則通用分類標準基礎知識。
5.企業會計準則。
6.會計職業道德教育。
(二)符合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條件的小型企業持證人員培訓內容為:
1.《小企業會計準則》。
2. 會計職業道德教育。
(三)行政事業單位持證人員培訓內容為:
1.《事業單位會計準則》、《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行政單位會計制度》、《高等學校會計制度》、《中小學校會計制度》、《彩票機構會計制度》、《科學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等。
2.會計職業道德教育。
(四)其他持證人員可根據實際自行選擇上述三類培訓內容之一作為2024年繼續教育培訓內容。
(五)培訓內容審核。各培訓單位提供的培訓課程內容(含遠程課件)需報送我會審核。
四、參考教材
培訓教材推薦使用財政部、知名高校等組織編寫的有關書籍。培訓教材由培訓者自愿購買,不得強行推銷。
五、 學習方式
2024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采用網絡遠程教育和面授培訓培訓兩種方式,持證人員可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選擇學習方式。
(一)網絡遠程教育。登錄珠海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遠程教育平臺http://www.zhczkj.net/exam/check.asp參加網絡遠程教育,按照網上驗證學員身份、購買學習卡或網上支付開課、網上學習、網上考試的形式進行。
(二)面授培訓。持證人員可選擇經財政部門備案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機構報名參加培訓班,每期學習時間為3天,每天8個課時,共計90學分。為規范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管理,“面授培訓”方式繼續采取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考培分離”制度。持證人員在完成面授課程后,由培訓機構統一將人員名單報我會預約網上考試時間,同時我會在報來的名單中不定期隨機抽取10%的人員集中到市考試服務中心進行現場考試。考核不合格或因故未能參加考試的持證人員,由培訓機構再預約時間進行補考。
(三)選擇上述任何一種學習方式培訓并通過考核,培訓情況統一由系統自動記錄到本人會計檔案。單位或個人均可通過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查詢持證人員的繼續教育情況記錄,無須領取紙質培訓合格證書和辦理任何登記手續。
(四)持證人員未按規定完成以前年度繼續教育的,應通過網絡遠程教育進行補學。
六、學習時間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學習時間從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止。
七、培訓收費
2024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收費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72元/人收取。
八、培訓要求
(一)對持證人員及有關單位的要求
持證人員應積極參加會計人員繼續教育,不斷更新知識,進一步提高會計業務水平。持證人員的所在單位應當支持、督促并組織本單位持證人員參加繼續教育,保證學習時間,提供必要的學習條件。
(二)對培訓機構的要求
1.網絡遠程教育機構:
(1)自主獨立運營遠程繼續教育網站,保證網絡暢通、數據安全;
(2)按照廣東省財政廳及珠海市財政局的要求及時更新繼續教育培訓內容;
(3)做好網絡學習的相關咨詢服務工作;
(4)建立健全相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確保網絡學習資金的安全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1)建立嚴格的培訓管理制度和學員檔案管理制度,扎實有效的開展培訓工作。
(2)每期培訓班開班前10天將培訓計劃(包括培訓人數、學習時間安排、收費標準、授課老師名單等)報我會備案。
(3)及時了解學員對培訓效果的意見及建議,不斷改進培訓工作,確保培訓質量。
3.嚴格按照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培訓費。
4.切實履行如下承諾:
(1)不采取虛假、欺詐等手段招攬生源;
(2)不將培訓工作轉托其他單位;
(3)不違反財政部《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要求。
珠海市注冊會計師協會
2024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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