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25年會計繼續教育網上學習開始時間和截止時間公布 |
來源: 浙江財政廳 編輯:華文 2025/01/10 本站整理的通知僅供參考,具體以財政局公告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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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25年會計繼續教育開始與截止時間,是大家非常關心的問題,為進一步貫徹落實(財會〔2020〕2號)精神,浙江會計繼續教育的影響,更好服務廣大會計人員,經研究:2025年度會計人員網絡繼續教育將于2025年2月17日起提前開通;繳費截止時間為2025年3月31日;完成時間為2025年4月30日。2025年度已繳費的(即2025年2月16日前繳費的)學員,時間延長至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未繳費和以前年度未完成的學員仍可在網上繼續繳費學習完成補學課程。
浙江會計正在聆聽,繼續教育市區:杭州市、湖州市、嘉興市、金華市、麗水市、寧波市、衢州市、紹興市、臺州市、溫州市、舟山市。 針對人群:本系統適用于浙江省國家機關、企業事單位及社會團體等組織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或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工作的人員 (以下稱會計專業技術人員) 。交費方式:會計人員憑“身份證號”和“姓名”直接登錄,進行交費、學習;
網上學習:系統自動記錄學習時間。每年必須完成90學分的繼續教育課程,網校提供60學分專業課的課程。學習內容部分分為“必修”與“選修”,必修不少于40學分,需先學習必修課程,再學習選修課程。補以往年度按照由遠及近的方式,不能進行跳躍性學習。
考試次數:沒有考試次數,考過為止。考試時間為4小時,考試題量:5道,其中單選2道,多選1道,判斷2道。
確認完成:考試合格后,無需到財政局蓋章,財政局自動確認所學年度繼續教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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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財政廳 財政局關于2025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網上繼續教育學習的通知
現將會計專業技術人員2025年網上繼續教育學習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根據《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轉發<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通知>》(浙財會﹝2019﹞20號)文件精神,浙江省財政局對2025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相關干貨進行了梳理。
一、 繼續教育的對象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等組織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或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均應參加繼續教育。
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高級會計人員的繼續教育由省財政廳另行組織。
二、 繼教內容與形式
1、 內容:繼續教育內容包括公需科目、專業科目。
2、 方式:采取網絡教學。網址(http://kjzj.zjczt.gov.cn),用浙江政務服務網的用戶名及密碼登錄,可先看下各平臺的課程后,選擇適合補自己短板或興趣的平臺學習。學習完成后系統將自動為會計人員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網絡教育交費截止日為次年3月31日,培訓截止日為次年4月30日。
三、 繼續教育抵免會計從業人員有參加各類其他形式繼續教育的,可在浙江會計之家(http://kjzj.zjczt.gov.cn)的“教育抵免申報”申請,每年度網上申請截止日為次年4月30日。
1. 參加各級財政部門組織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會計領軍人才、高端會計人才培訓、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總會計師素質提升工程學習、會計骨干人才培訓,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注冊會計師、注冊資產評估師、稅務師考試等,每通過一科考試,可以折算為90學分;
2. 參加會計類專業會議,每天折算為10學分(會議召集辦方應及時向我局主管部門備案);
3. 參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中專以上會計類專業學習(學位)教育,通過當年度一門學習課程考試或考核的,折算為90學分;
4. 獨立承擔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或行業組織(團體)的會計類研究課題,課題結項的,每項研究課題折算為90學分;與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項研究課題的課題主持人折算為90學分,其他參與人每人折算為60學分;
5. 獨立在有國內統一刊號(CN)的經濟、管理類報刊上發表會計類論文的,每篇論文折算為30學分;與他人合作發表的,每篇論文的第一作者折算為30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10學分;
6. 獨立公開出版會計類書籍的,每本會計類書籍折算為90學分;與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會計類書籍的第一作者折算為90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60學分。
四、 其他事項
1. 以前年度未完成繼續教育培訓的,可以在網絡教育平臺繼續完成培訓。
2. 繼續教育的完成情況作為專業技術人員職務晉升、崗位聘用、執業注冊登記的必備條件之一。
浙江省財政廳
2025年01月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