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 林 省 財 政 廳
吉財會函[2019]215號
關于開展2024年吉林省第六期會計領軍(后備)
人才(企業類)選拔培訓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財政局,長白山管委會財政局,梅河口市財政局、公主嶺市財政局,各縣(市)財政局,省直各部門,中直有關單位:
按照中共吉林省委組織部、吉林省財政廳、吉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的《吉林省會計行業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2011-2024年)》(吉財會[2011]858號)和《吉林省會計領軍人才培養工程發展規劃》(吉財會[2019]1011號)總體要求,為進一步加快我省高端會計人才培養步伐,培養一批具有國際視野和戰略思維的復合型高層次會計人才,打造一支適應我省社會經濟發展要求的領軍人才隊伍,促進我省會計人才整體素質的全面提升,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選拔第六期會計領軍(后備)人才(企業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基本條件
在吉林省區域內工作,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會計人員可申報參加選拔。
1、遵守《會計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誠實守信。
2、具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和較豐富的財務工作經驗,有開拓創新意識和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分析研究能力的企業財務人員。
3、具有經濟管理類專業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習。
4、在大中型企業擔任財務負責人、財務部門主要負責人及其后備人員,從事財務會計工作滿10年以上,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習人員,從事財務會計工作滿7年以上。
5、具有會計及其相關專業高級職稱或通過國家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取得國家合格成績。
6、年齡限定在33--40周歲,身體健康。特別優秀的,年齡可放寬到42周歲。
二、申報時間
從2024年3月20日開始,到6月30日結束。
三、選拔程序
省財政廳統一組織培訓對象的選拔工作。具體程序如下:
(一)申報。申請人填寫《2024年吉林省第六期會計領軍(后備)人才(企業類)培訓項目申請表》(吉林省會計網下載)有關內容,經所在單位同意推薦后,申請人將申請表和表中所填列事項有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統一報送申請人所在地財政部門審核,各地財政部門將審核同意后申報人的申報表及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報送省財政廳會計處。中省直企業的申報人相關材料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同意蓋章后直接報送省財政廳會計處。
(二)筆試和面試。省財政廳統一組織命題進行集中選拔考試。
1、筆試。試題類型以案例情景設置形式為主,重點測試學員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素質和綜合能力。筆試考試形式為閉卷。考試范圍為企業會計準則、稅收、國有資產管理、企業內部控制規范、管理會計、財務管理綜合知識、當前會計改革的重大事項了解和掌握情況。筆試時間擬定于2024年8月中旬。
2、面試。按筆試成績及申報材料審核確定面試人員名單。面試采取結構化形式,主要考察考生自我認知能力、策劃和決策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邏輯思維能力、氣質風度、舉止儀表及人際交往能力、對應急問題的處理能力等。
筆試和面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屆時將在吉林省會計網公告并手機短信通知申報人員。
(三)確定培訓對象。省財政廳根據筆試、面試考核結果,確定培訓人選,并在吉林省會計網上公布。2024年吉林省第六期會計領軍(后備)人才(企業類)培訓班計劃招生人數為30人。
四、學習時間與地點
培訓班擬于2024年9月中旬開班.培訓地點在吉林省會計領軍人才培養基地—吉林大學管理學院。培訓周期為4年,分為集中培訓3年和跟蹤管理1年。集中培訓每年3次,每次培訓7天。
五、學習方式
按照因材施教、學用結合的原則,實行集中培訓與在職學習實踐相結合、課堂教學與應用研究相結合的學習方式,通過建立學習、研究、實踐、交流平臺,全面培養和提升培訓對象的綜合素質。
本期會計領軍人才培養工程以培養管理會計領軍人才為主要目標。
(一)集中培訓階段管理。集中培訓采取專題講座、專題研討、案例討論、論壇等方式,以案例教學為主要教學形式,主要是通過在吉林省會計人才培養基地—吉林大學管理學院的學習,夯實基礎理論、提升知識結構、更新經營觀念、拓展管理視野,搭建起學員之間和學員與培訓師資之間的溝通平臺。同時,通過培訓和綜合考察,確定學員在職學習的方向和參與科研、實踐的具體任務。
學員在非集中培訓期間按照吉林大學管理學院提供的自學書目、課題項目進行自學,定期參與專屬網絡論壇的討論,定期向吉林省會計人才培養基地—吉林大學管理學院報送學習心得體會、業績報告、專業論文、案例研究報告、調研報告、考察報告等(1年內報送材料的數量不得少于4篇),邊工作,邊學習,努力把學到的理論知識運用到工作中去。
(二)跟蹤階段管理。建立高級會計人才學習、研究、實踐、交流平臺,引導學員在集中培訓結束后,持續進行在職學習,進一步提升學員的理論聯系實際、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具體措施是:
1、建立會計領軍(后備)人才(企業類)信息庫和培訓學員檔案,對學員實行動態跟蹤管理。省財政廳或吉林省會計人才培養基地—吉林大學管理學院不定期與學員進行溝通,了解學員學習、工作、科研等情況。
2、組織、引導學員參加科研和社會實踐活動。吉林大學管理學院有計劃、有針對性地組織學員到省內外知名企業實地考察、研究,學習先進管理經驗。同時,組織學員根據學習情況和所在單位實際,撰寫研究報告,吉林大學管理學院提供學術指導。另外,培訓周期內和培訓期滿后,根據學員特點和所在單位實際情況,組織優秀學員參加國內外考察、學術會議等活動,承擔吉林大學管理學院客座教授任務,逐步使學員成長為宣傳會計政策、研究會計準則制度、培訓輔導會計準則制度等方面專家,給學員提供進一步施展才能的平臺。
3、建立持續跟蹤評價體系。定期了解學員完成培訓后的職業崗位變化,聽取學員對學習課程的建議,為測評培訓實施效果提供基礎數據。
六、對學員的考核與管理
(一)吉林大學管理學院負責培訓期間學員的日常管理,建立學員檔案,記載學員在培訓期間的學習、活動、科研等情況。
(二)實行考核制度。對參加培訓的學員,實行量化考核管理制度,不能保證按時參加集中培訓,無故不參加吉林省會計人才培養基地—吉林大學管理學院組織的學習活動,未能按照規定報送學習心得體會、業績報告、專業論文、案例研究報告、調研報告、考察報告等的,視為自動放棄繼續參加培訓的權利。
(三)引入淘汰機制。培訓分為4個考核周期,即每年為一個考核周期,實施淘汰機制。建立量化考核體系,根據學員在每個考核周期中的綜合表現,以量化分為依據,考核合格的學員可參加下一年度的培訓,同時評選優秀學員和優秀班干部。
(四)頒發《吉林省會計領軍人才培訓畢業證書》。學員學習期滿,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考核合格者予以結業。結業學員由吉林省財政廳頒發《吉林省會計領軍人才培訓畢業證書》。
(五)培養與使用相結合。對取得《吉林省會計領軍人才培訓畢業證書》的學員,有資格破格申報吉林省正高級會計師資格;省財政廳可向財政部會計準則委員會、省會計準則委員會、中國會計學會、省會計學會等專業機構、省內財經類大學、省大中型企業、事業單位、省人才庫推薦使用。
七、培訓費用
學員集中培訓期間,學習費用由省財政廳專項經費解決;交通費、住宿費由學員所在單位解決。
省財政廳聯系人:米清林。聯系電話:88550604。省財政廳2號辦公樓301房間。
吉林大學管理學院聯系人:白君貴。聯系電話: 85893456;13578873597。
吉林省財政廳
2024年3月13 |